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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任务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管理员 教育咨询 2017-07-06 10:50:52.0 1546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建立,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兜底线、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该实施意见对“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科学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加大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力度”、“全面落实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和资助工作”五项主要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按照该实施意见,每个乡(镇)在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原则上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县城以上老旧城区、新城区、城镇小区及易地移民集中搬迁地区按相关规范标准配建幼儿园,并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地位,我省将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及实施办法,确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结对帮扶、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纳入集团化办园管理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各地可结合实际建立和创新师资动态补充机制,采取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等方式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尤其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幼儿园补充合格教师。要把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作为重点工作,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该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级政府要编制本地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并实施,把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考核内容,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每年集中公布一次。2020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